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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化妝品備案注冊境內責任人 申報指南 2018年11月10日,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在全國范圍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18年*88號)》,公告提出“境內責任人”概念,代替原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那么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境內責任人與原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二者有何不同?又如何申請?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部特從過往經驗出發(fā),撰寫此文與您交
進口化妝品及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申報注冊行政許可檢測指南 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一、 概述 凡進口化妝品及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必須持有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NMPA)頒發(fā)的化妝品衛(wèi)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方可在中國市場上銷售。 申請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首先到NMPA認定的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進行產品的行政許可檢測。檢測完畢后,申報單位依照《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guī)定》(國食藥監(jiān)許[2
(一)進口特殊化妝品**注冊審批1.《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表》及相關資料;2. 產品名稱信息;3. 產品配方;4. 產品執(zhí)行的標準;5. 產品標簽樣稿;6. 產品檢驗報告;7. 產品安全評估資料;8.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qū))已經上市銷售的證明文件以及境外生產企業(yè)符合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證明資料;9. 專為向我國出口生產、無法提交產品在生產國(地區(qū))已經上市銷售的證明文件的,應當提交面向我國消費者開
香精為類別原料,不可使用《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中“香精”較高歷史使用量作為評估證據(jù),應按照《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的原則和要求對香精進行評估,或提供產品所用香精符合**日用香料協(xié)會(IFRA)實踐法規(guī)要求或符合我國相關(香精)國家標準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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